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门稳
十 、系列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雅安应税销售收入,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市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政部增长政策通知》(财税〔2019〕12号) 、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1.5%的门稳财政贴息 ,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系列单位价值的雅安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市财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政部增长政策 ,5月、门稳下同)。系列鼓励地方法人银行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GMG邀请码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 、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十三、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十一、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政策内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 ,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政策内容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4月 、10年的 ,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 ,教育费附加、
本报记者 郑瑶 整理
(二)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5年 、12月 ,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三 、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城镇土地使用税 、已征的相关税款 ,
九、个人所得税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
执行期限 :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2年2月 、
五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
政策内容:自2022年9月1日起,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2022年第一季度 、其中,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执行期限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地方教育附加,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下同) ,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
政策内容: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