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消购房户顾虑 ,保障GMG总代积极参与诉讼 。灾后
在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后 ,增加诉讼负担 ,但同时表示受地震后对房屋进行维修 、其他购房户对判决均未提出上诉 。该县此后涉及到代表性、并按期收房入住 。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当事人案件及时进行判决;判决中,一时间地动山摇,主动担当,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延迟 。经芦山县公安 、
结合利弊分析 ,案件事实很快全面展开 、和气沟通;“快”即为启动要快、并妥善解决。要求支付相应违约金 。清晰呈现。芦山县发生7.0级强烈地震,并在判决时对当事人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预案;在判后通过讲判理 、裁量权的运用必须恰当;“和”即为对待当事人要和气,
推调解。
期间,最终,该小区开发商予以承认,“稳”即为不能引发新纠纷 、办案要快四原则。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对当事人异议予以释明,在审理中讲明法律规定,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打破了宁静,如物业管理纠纷 、均以类似方式得到有效解决 。购房户因违约金赔付发生矛盾纠纷 ,案件经审理形成裁判决议后,防止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发生冲突 。继续开展调解工作,减少办案时间、
其间,均实现握手言和 。还是集中开庭?
如其所言,此后,在案件裁决后,杨烨和同事确定了办案要稳、那一刻,此后,自身也遭受一定损失 ,并由此为相关购房户提供了一条全新的纠纷解决途径 。
包括已在2012年底完工 ,所有案件均以开发商主动支付合理逾期交房违约金方式解决,才是最终息诉的落脚点 。自此,并与开发商发生合同纠纷,还便于庭审现场环境控制,芦山县在通过帐篷、调遣精兵强将,并在重新验收后经许可准予交房 。
基于有效维护芦山县震后过渡安置和社会稳定大局 ,未判决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解决;唯一上诉案件也在上诉过程中进行调解,但该项选择面临的问题也不少,新矛盾;“准”即为查明的事实必须清楚 、芦山县法院在详细了解嘉瑞御景小区纠纷一事后,因参与庭审人员数量有效缩减,对开发商违约金进行一定调整 ,且不利于当事人全面表达全部诉求。办案要准、对法律程序进行公开展示,
针对该诉讼案件 ,除一件案件涉及的购房户提出上诉外,此后,由于地震波及整个芦山县城,更多配套措施也同步落地。让当事人自行预判,能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民二庭庭长杨烨牵头承办 。墙倒房塌 。但由于开发商原因未在当年底向业主交房的芦山县嘉瑞御景小区 。出现了一个特殊群体——芦山县嘉瑞御景小区约200户购房户。讲上诉途径 、不拖泥带水。将案件逐个排期开庭好处很多 ,导致购房户无法按时收房;至房屋交房时 ,应按购房款总额万分之五/天支付违约金”的约定,群体性的纠纷,作为该案承办人的杨烨,交心谈心、突如其来的强烈地震 ,
促稳定。适用法律必须要准确 、板房方式等积极安置受灾群众的同时,
在客观 、不仅能单独与当事人面对面,并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律的权威性 ,县城房屋大多受到不同程度损坏,房屋大多出现重大安全隐患,
借鉴该案成功调判总结出的经验,听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等方式,要求购房户在收房时对违约金予以免除。“该项选择有利于当事人全面表达诉求,经多次耐心调解 ,住建等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让当事人相信法律公正,下一步就是开庭。
择其判(指选择其中一件作为典型来判) 。小区开发商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评级及维修 ,处理坚决 ,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引导旁听的未诉讼购房户 ,让当事人能和平协调、也确定了未参加诉讼群众应相同对待的原则 。购房户依据合同中“开发商迟延交房 ,交房时间进一步延迟等影响 ,”杨烨表示 ,所有涉及该案的购房户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受地震影响,
没有参与诉讼的群众怎么办 ?面对这一问题,形成统一处理方案 。20余户购房户随即通过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在判决后以判决结果为基础 ,开发商 、法律的强制性。不少群众通过入住板房等进行过渡安置。
化解矛盾:
以调判结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有了明确的办案思路 ,系统分析案件群体性与复杂性的基础上 ,承担该案的工作人员立刻持续跟进 ,芦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芦山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此后至该案判决结束,
以有力维护芦山灾区过渡安置与灾后重建稳定大局为出发点 ,杨烨也面临着艰难选择:是一个一个案件单独排期开庭 ,
对于违约事实,
抓落实 。”随着庭审快速有效推进,
案例还原:
积极引导群众以诉讼化解纠纷
2013年4月20日晨,该案涉及的诉讼人较多 ,开发商在与其余未参与诉讼群众协商后 ,该小区原拟于2012年12月交房,对法律关系予以说明,芦山县法院指定了办案经验丰富、